《中小學校長任滿預防癌症8年要“挪窩”》後續 ?
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孫穎)深圳將實施中小學校長、教師輪崗。根據要求,在同一中小學連續任職滿8年的校長,原則上都要交流到其他地方任職,而學校每年參與交流的教師要在3%以上。校長、教師的交流將隨身碟與考核、晉升等掛鉤(詳見7月24日《南方日報 深圳觀察》)。27日,市教育局官網公佈了中小學校長、教師輪崗制的“時間表”:今年下半年啟動首批校長教師輪崗交流,各學校正在積極動員和選拔教師參加,人選將在新學年開學前確定。
  市教育局27日在官網稱,已印發《深圳市中小學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及《深圳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》。根據《意見》,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開展校長、教師交流,但也鼓勵有條件的區在高中及其他非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長、教師間開展輪崗交流。除特殊情況外,新提任的校長、副校長,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8年或2個聘期的校長、副校長,原則上要交流到其他學校任竹北買屋職。受教育行政部門委托,近5年內負責承辦新校(含分校、新校區)的校長、副校長,視為交流。
  教師的交流則包括跨市支教、市內交流、到新校、聯盟學校交流以及教師高級崗位跨校聘任交流等。其中,市內交流每學年組織1批,每批交流期至少1年。教師在新校(含分校)、聯盟學校交流任教台東民宿的,至少也要1年。教師交流的條件是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聘任在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教師。交流比例為符合交流條件教師人數的3%—5%,並力爭用3—4年的時間,交流比例累計達到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9%—15%。
  根據《意見》,教育行政部門對交流工作不到位的學校,要追究校長的責任;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校長或教師,5年內不得評威剛記憶卡優、晉升職稱或提拔。《意見》同時提出,要建立以鼓勵交流為導向的校長選拔任用、校長職級評定、教師崗位聘任、評優評先、年度考核等制度體系,提高校長、教師參加交流的積極性。
  《南方日報》24日搶先披露《意見》後引發市民熱議。贊同者認為該舉將打破現有名校、弱校格局,並使“擇校”降溫。而反對者則認為,該項制度不能改變資源配置,很難達到促進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目標,而且教育需要積澱,校長、教師頻繁交流不利於學生髮展。  (原標題:首批輪崗下半年啟動 新學年開學前定人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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