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電顯示:因為感情的原因,我決定與丈夫離婚。我們離婚時已有一個女兒,為了能快速結束這段婚姻關係,我們在離婚協議書上寫了雙方無子女,所以很快就離了,留下女兒撫養的問題沒有解決,丈夫離婚後也一直不願意支付女兒的撫養費。請問為了讓丈夫支付女兒撫養費,我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丈夫嗎? 付女士
 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回覆:付女士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上隱瞞小孩的事實是不恰當的,因為這可能影響到小孩的權益,其中就包括撫養費的問題。而且,這種行為可能會影響小孩的健康成長,如果不及時糾正,甚至會鬧出一系列糾紛。其實,付女士向前夫追討撫養費就是糾紛的開始。葉律師認為,真實情況是付女士與前夫有孩子,付女士可以通過起訴要求恢複原狀,即承認有孩子的事實,要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。雙方共同的孩子,每一方都須承擔責任,法律會支持付女士的。記者謝春年
  (原標題:離婚時隱瞞女兒可追討撫養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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